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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研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23

一、“编”和“研”有机结合原则

“编”和“研”是档案编研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研”是对馆藏档案构成的研究,以及对档案内容的研究;所谓“编”是对“研”的深化和加工。对于编研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从对馆藏的深入了解,到编研课题的论证、选题,到编研成果的完成,都是在研究的基础之上进行的。

“编”是“研”的深化和外化,是形成编研成果的直接手段,可见,编研工作是编中有研,编研结合,只有将二者有机融合,才能将档案信息进行有效的提炼、加工、概括,形成优质的编研成果。

二、合法合规的遵从性原则

档案编研工作的遵从性原则是指在档案编研工作中必须遵守和服从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档案编研工作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档案编研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用,且编研工作所基于的馆藏档案非编研工作者自身形成的,因此,在编研工作中,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其次,档案编研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档案工作的根本目标。编研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研工作的开展应与整个档案工作的开展和谐一致,实际工作中,应摒弃“为了编研而编研”的错误思想,确保编研成果的有用性和实效性。

三、方便传播和用户利用原则

编研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用,编研成果的传播和利用,有利于档案价值和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在编研过程中,我们既要认真研究档案的内容,又要注重编研成果内容的可读性、易用性,并形成形式多样的编研成果,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传播和利用。

现代社会,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为编研成果的传播和利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充分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利于编研成果的传播和利用。